第十四章 党委会决定 (第1/2页)
第十四章党委会决定
柔水镇会议室灯火通明,党委会议在这里召开,党办的小刘和政府办文书各自作着记录,不是委员的所有领导和相关人员列席会议。农民委员柔水村党支部书记韩酸也坐在那里,过去开党委会他从来没被通知过,这回也许有重大的事情要决定。胡媚子坐在中间的位置上,她抬头看了看到会人员问:“都到齐了没有?”
“到齐了。”小刘说着拿好笔准备记录。
“党委会记录和政府会记录都要作,你们要分清内容,该谁记的一定要记详细,不该谁记的粗略记一下。县上在有些工作上以看记录为主,记录作好了工作也就搞好了。“胡媚子说:“今天会议的主题就是研究王小科捐款的去向问题。过去大家意见不统一,咱们也没有开会研究,大家都要发表意见。小刘,你先念一念高自泉的收养材料。”
“柔水镇高家村12岁孤儿王小科因父母双亡,无自立能力,村民高自泉自愿收养,经调查核实,完全符合收养条件,经局长会议研究,同意收养。关山县民政局。2004年11月11日。”小刘念完收养文书,拿起了笔记录。
“收养文书念完了,大家发表意见。”胡媚子说:“民政干事你先说,给王小科捐的款,是给高自泉还是留在镇政府?”
民政干事绕着弯子说:“给王小科捐款党委发了文件,镇机关从领导到干事积极响应,包村干部到村上和支部村委会干部一道下去动员,党员、干部、群众发动了起来,一个捐款热潮在全镇迅速掀起,共捐了3万多元。这个钱来的不容易,一定要管好,要保证捐款的安全。如果不安全了,孩子以后的生活就会受到影响。我说完了。”
“你说了半天,我咋听不懂哩?你到底是同意给高自泉,还是同意留镇上,要说清楚。”胡媚子说:“以后的人发言,不要说那么多捐款过程,你就直接了当的说,是给高自泉,还是留镇上。韩支书说。”
“叫我说留镇上保险,不是我说高自泉,他胆子大的很,皇上买马的钱也敢花,给了他是给狼往口里送肉呢。他把钱花完了,就不要王小科了。”韩支书说完看了胡媚子一眼,见她吃惊,就补了一句:“我和他打交道多年了,他是啥人我最清楚。”
其他几个人有同意给高自泉的,也有同意留镇上的。到了程镇长这里,他说:“高自泉办下的收养文书不符合计划生育法,他已经有了两个孩子,绝不能让他有第三个孩子。他是干部,大家要是都像他那样收养孩子,计划生育还怎么搞啊?咱们要是让他收养王小科,就是纵容抱养多孩的人,就会在全镇造成计划生育松动的不良后果。捐款放在镇上,由他做监护人,一年该给王小科多少钱大家定,让监护人往回领。”
胡媚子问小刘,他同意给高自泉,问政府文书,他同意留镇上。她见意见还是不统一,就让举手表决,结果同意留镇上的人被同意给高自泉的人多了一票。胡媚子说:“表决结果是留镇上,党的政策是少数服从多数,那就留镇上,由民政干事建专帐管理,每年年初领一次钱,程镇长签字后才能发钱。下边研究王小科一年需要多少钱的生活费就够了,王老大的安葬费应该是多少。”
韩支书说:“我这个人嘴急,有啥说啥,王老大的安葬费按国家标准给,人均多钱就给多钱。娃娃的生活费一顿按两块钱计算,一天三顿,二三得六是六块钱,一月30天是180元,在多给点按200元算,一年是2400元,穿衣服看病在给600元,一年给3000元满河是水。我听说王老大家还掏出了20多蛇皮袋子小麦叫高自泉拉去了。”
程镇长说:“国家安葬费标准是一个人1500元,三人4500元民政局已经给了高自泉5000元,超了。生活费等我同意韩支书的观点。要是拉了小麦今年的生活费就不给了从明年开始算起。”
“高自泉说是三个人的安葬共花了一万多元,按咱们这里的实际情况来看,也要花那么多钱,我看在安葬费问题上咱们要大度一点,在给他5000千元,免得他们去县上找。”胡媚子说:“高家村发生的滑坡死人事件多亏了高自泉应酬的好,自救工作抓的及时,新闻报道及时,各级领导很重视,没有追究咱们的责任,他是有功劳的。咱们要从实际出发,处理好安葬费的事。至于生活费等等我尊重大家的意见。有没有小麦咱们没有调查也就不说了。这事就这么定了,程镇长你也不要有意见,我是班长,最后的主意我拿了,小刘给高自泉打电话,让明天带上收据在镇上领王老大的5000元安葬费和王小科这两个月的生活费,散会。”
高自泉对镇上的决定不同意,他找胡媚子说理:“我拿着民政局的收养文书为什么还不符合收养条件?难道收养文书是假的吗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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