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十九章 初恋 (第1/2页)
在杭州呆了差不多半个月的时间,一直不曾回去过村子里,也不知清清那妮子有没有想老公呢。
想起清清这个把自己当做整个天空来看的青春妮子,麦寻月便是一阵发自内心的舒心笑容。自己曾想过要带她一起参加城里的端午灯谜晚会,距离晚会也没剩下那么几天,今日就趁着天色还不晚赶回去。
取出自行车,麦寻月一骑绝尘而去。
*的天色是多变的,用麦公子的话来说,就是翻脸翻得比女人还要来得快。前一刻还是晴空万里,阳光明媚,下一刻却已是乌云盖顶,雷鸣交加,天上地下一片阴阴黑。
骑行在山路中得麦寻月遭遇到滂沱大雨,雨滴跟黄豆似那般大,噼里啪啦打在身上阵阵作痛。
山中风雨呼啸作响,怒风狂卷,夹带着大雨以及枯枝败叶,打得人睁不开眼来。
迫于无奈之下,麦寻月只好被逼停下来避雨。恰好附近有着一座破烂的寺庙,正是当初去杭州经过的那座年代已久的破败寺庙。
虽然早已破败,甚至于有些地方断壁残垣,但总算可以躲避风雨。他拉着自行车走进寺庙中,墙上的门窗早已是破败,狂风卷着暴雨劈打进来,呼呼作响。
他寻着了一处干爽的地方,理清地上的枯枝败叶和杂草,打扫干净。正要寻找一些干枝点着生火取暖,这时一道银雷划过,刹那间照耀天地。
佛像背后,一条条破旧不堪的罗帐徐徐迎风飘起,恍惚间有着一道身影突然出现,白衣披身,长发乱舞,看不清面目,在呼啸风雨中一双闪亮的眼睛定定看向麦寻月。
一声惊雷突兀炸响,轰隆地,麦寻月浑身上下毛发全都一刹那炸了起来,妈的,活见鬼了。
他惊叫一声,立马取出护身宝枪沙漠之鹰,遥遥指向女鬼,稳住心神大喝道:“你是谁?赶紧给老子滚出来。”
有了沙漠之鹰在手,人都安定了许多,不再那么惧怕。
“请不要开枪,我只是为了躲避风雨进来的。”
一道清脆的女声从罗帐后传出,声音甜美可爱,奶声奶气的,却带有一股深入灵魂般的熟悉。
麦寻月定定看着从罗帐后走出的女子,三千青丝随风飘扬,无暇的脸蛋俏圆可爱,琼鼻俏挺,明眸皓齿,红唇娇艳。
一袭白衣轻纱加身,玉腿修长,肌肤胜雪凝脂,身材略微显胖却又是分外显得女孩儿的天真可爱。
女孩儿高举着双手,一步一步从罗帐后走出来,神情间带有些惊慌,却又很快隐藏下来,正视向麦寻月那一刹,早已是呆呆站在那里,眸角处有晶莹的泪珠儿滑落脸颊,滴落地上,滴答作响,分外响耳。
麦寻月更是看清女孩儿面目的那一刹僵硬了身体,一动不动完全呆住了,恍若被惊雷击中。
那可爱迷人的脸容,那微胖而丰满的身形,那娇*气的娃娃音,无一不是早已深入灵魂深处的熟悉,永生永世都难以抹除。
他嘴巴动了动,颤抖着,却是始终未能成功喊出那个最为深刻的名字。
因为他害怕这是犹如梦幻泡影一般,轻轻一碰就会破碎。
“你,是何宁吗?”
最终,麦寻月鼓起勇气,喊出了那个名字。
何宁。
简简单单的两个字,却是永生永世都难以忘却。那是他前世今生一生爱恋的开始,他的初恋情人。
依稀记得,那年那月那日那晚,他所在的班级与她所在的班级,在世纪光棍节过后的几天,进行了两个班级的联谊。
说是联谊,还不如说是牵针引线,给他们班的一群爷们介绍女孩子们。
他,麦寻月,一个活了二十岁的单纯少年郎,透过联谊的关系认识那个女孩,同是一个城市,却是不同的县城,但也算是老乡的关系。
那一晚,他一眼便看上了那个名为何宁的女孩儿。乌黑的长发披肩,黑衣长袖,声音甜美,文静可爱。他尝到了一见钟情的感觉,开始了追求。
一开始他并没有告诉任何一个人知道,只在签名上发表了一段话:我有点喜欢她,想开口告白又怕拒绝后打破之前关系,日后相遇尴尬,怎办?
发表后遇到一大堆的回复,得到他人的支持,也被少女的室友识破了,情感纯真的少年郎终于鼓起勇气像暗恋的女孩儿发出短信,希望冬至那一晚可以一起外出吃饭。
原谅他这个羞涩的少年郎不敢直接电话开口,他还是有点担心被拒绝。
那一晚等到差不多零点时,终于等到少女的回复,她答应了。
很开心,那一晚他兴奋得凌晨三点多才睡着,第二天早上托她得同学送了一座精致包装好的水晶钢琴精品,希望她能在同学羡慕的眼光下拆开来,心怀期待。
下午一下完课便回到宿舍早早准备好,静等少女的消息。
晚上,到了一家比较安静与优雅的餐厅吃饭,麦寻月与女孩儿彼此地交谈着,有关动画的,彼此喜好的。饭后他想要付钱,却让少女抢先一步付了钱,他傻傻站在那儿,心里想着,我的天啊,第一次应该算是约会的约会,他居然让喜欢的人儿付钱了,真失败。
饭后一起在街上走,身为男孩的他把女孩的她护在马路里面。却没想到这种细节就让女孩儿感受到一种安全感,开始对男孩的他产生一点意思,或者可以说是喜欢。
他们一直都在街上走着,那时冬至,又是晚上九点多,街上并没有多少人,他不敢带女孩儿走多远便折回走回去。途中他心里一直犹豫着,是否应该向女孩儿表白,然后牵她的小手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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