尊正教分第七 (第2/2页)
以成就法身曰最上,成就报身曰第一,成就化身曰希有,胜出诸乘,世间无比,以若是经典所在之处,言必通达若是之经典,非徒五千余言之经文也。
若是经典者,即三宝具足处,谓经者是法宝,即为有佛者是佛宝,若尊重弟子者即僧宝。
众生虽未显三宝之胜德,究其可能本体,实完全具足。然则若是经典者,指经文亦可,指能受持读诵之人亦可,即指一切诸有情亦无不可。
故人和人,有情与有情,各各自有其具足三宝,彼此互对,互相恭敬,各各自陈为弟子,互相礼敬,又何贪嗔淫杀之恶果哉。
晏子久而敬之,称曰善交,以其能全也。我国重礼教,礼尚居于教之先,维持世道人心,此为根本。
试观社会中下等人,动辄诤斗,以无礼教以范之也,上等人则知互敬之义,而诸佛子,尤当念同体大悲,视一切众生皆本来佛也。
隋时蜀民荀氏,尝于空地,虚空手写金刚经,遂感诸天覆护,遇雨此地不湿,牧童藉以避雨。
至唐武德间,有僧语村人曰,此地向来有人书经,诸天设宝盖于上覆护,不可令大作践,后设栏围绕,内供佛像,常闻天乐之声。
此亦诸天恭敬说法处之意。此段重在佛法圣量,非可取于外道诸散乱论也。
故当依般若修,不当随顺外论典籍修也,约有五种胜因:一者摄取福德,随说是经,福德已不可思议;二者天人供养;三者成就最上第一希有之法;四者起尊敬之念,如即为有佛等;五者无执取义,言不执于佛不取于法,如佛说般若波罗蜜者,即不可取,故曰即非般若波罗蜜,但不偏空,仍存假名,故曰是名般若波罗蜜。
今所说者,只为未了解者对治法耳,若已明其义,即不必再说,故曰即非。
又曰如来无所说,此无所说,正不可称量之胜法,非外论所可比拟于万一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