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九章 (第2/2页)
6.见:见解,见识;知道,懂得。
翻译延伸:
绝圣弃智,民利百倍:前有章节上的延伸说过,以这里的观点来看纯粹的道德、人格之所以能规范人的心理、行为,是因为人为了情质流态的畅适,无意或有意的意识流态。当然,这虽不是说情质流态的畅适可以完善善美的道德,人格,而是想表达人的善恶的作为和趋向只是情质的个人的状态和走向,而情质只是——那个,乱扯一下——用原文的话是“其上不皦,其下不昧。无状之状,无物之象,是谓惚恍。”因为情质并无善恶之属,所以再有智慧的智者也没有办法让世人时时、事事为善。所以说,用智教化的方法和效益是有限的。
绝仁弃义,民复孝慈这句的前半句让我想到了这两种:一是仁者爱人,而爱字——应该说是这里的这个爱字表达的概念,让我想到了纯善的情感、感情以及亲爱的情绪;另一个是‘弃义’,我曾在某一文言中看到这句,大意是:义(也可能是仪或其他字)者,使人见之也者。然后这句再联想到“度”字,就翻译成了‘固执或固定的行为规框。’而“民复孝慈”,孝慈在某一方面也可以指情感感情,并在这里,因为它前面的半句,我认为它不单单是指母子这一种亲情,并它的侧重点是情感感情对亲情的影响与作用,而不是亲情。
至于“少私寡欲”这句,在这里让我想到这些想法:减少利己的情绪是清心寡欲的基础。后想想情绪这个词不恰当,可又找不到合适的词。后又觉得基础这个词也不合适,所以翻译时换了一个表达,并把‘能’括号了下,表示能这个字可有可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