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百三十二章:更换马甲 (第2/2页)
“你完全可以用新的笔名,从头开始,而且这样也不会有那么大的压力。”
陈小哥闻听此言,眼睛一亮,站了起来,踱步片刻,便道:“多谢。”
“早点休息吧。”说着,苏青便走出了书房。
陈小哥没有休息,他坐在电脑前,双手在键盘上翻飞,指尖若是蜻蜓点水一般,在一个个按键上敲击着,完全沉浸在了另外一个世界。
电脑的屏幕上,开着一个文档,文档被命名为:——
陈小哥很喜欢古龙的,相比起金庸的大成,古龙的文风以奇诡著称,但却能用寥寥数语,让人仿若亲眼看到了书中的世界。
古龙的前期尚且有诸多弊病,但中后期的成熟作品,陈小哥认为比之金庸,也不逊色多少。
当然了,如果当一个人用一个标志性的人物,来进行对比称赞时,也就意味着二者还是有微小差距的。
古龙的文字是另辟蹊径的,在他之前,世界上没有人用这种方式来写长篇,综合而言,其成熟之作一改前期作品中的虎头蛇尾,首尾结构不够严谨的毛病,方成就他一代大师的地位。
相比起金庸的博学,古龙无论是词汇还是描述手段,都显然逊色金庸许多,但他更擅长于反其道而行,就像是他写大漠,从不写一望无际,沙海风尘,而是专注的写一粒沙子。
这种技巧很高明,可以掩饰自己没有见过大漠阅历不足的同时,又能不露痕迹的将剧情需要的场景应付过去。
古龙的特色是如果要写一个人,绝不写他的五官身材,而是先写他身上的东西,陆小凤的四条眉毛,李寻欢喝酒时的那种旷达潇洒与黯然神伤,以及着重的书写他的飞刀,但所有读者都见到了,又见不到真正的飞刀。
这是他最高明之处,他写的是一面细小却能反映出整体事物的镜子。
比起金庸浩浩荡荡,长驱直入的那种自信而内敛的大师风范不同,古龙简直就是金庸完全的一个反面教材。
金庸不炫耀文笔,古龙炫耀文笔,不仅炫耀文笔,还炫耀的很有风度。
金庸中的故事总是娓娓道来,有一种对历史的穿透力。
而古龙却反其道而行,他更善于将复杂的故事简单化,再更复杂化,以此来震撼人心,仿佛不屑与世人多说一句无用的话。
但有一点,古龙比金庸更优秀,他的文章更刺激,泛着那种神秘莫测的刺激,是典型的刺激文学代表。
“少年的手忽然握住了腰畔的剑柄,他的手已冻得比鱼肉还白,但动作仍然很灵活。”
“原来你不是聋子,那就上来喝口酒吧,一口酒对任何人都不会有害处。”李寻欢道。
“我喝不起。”
“我请你喝酒……”
“不是我自己买的东西,我绝不要,不是我自己买的酒,我也绝不喝,我的话说的够清楚了吗?”,你寂寞,小姐姐用电影温暖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