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卷 天元 第二百七十四章 老狐狸的要求 (第1/2页)
“你说他一共只出了两剑就击退了嗜血飞狼群?并且连同嗜血飞狼皇一起,共杀死了两二十三头嗜血飞狼?”
嬴烈有些目瞪口呆的看着地面上的场景,颇为不可置信的问道。
“是的,烈,本来我们都收不住了,那些该死狡诈的狼全都飞到了天上,你知道的,我们唯一依赖抵抗那些狼群的就是村头的篱笆护栏,可是,他们拥有翅膀,可以轻易的飞过去,所以,我们陷入了死境!
但是,我们怎么也没有想到,就是那么一会,我们就活了过来,真的,我从来没有感觉到生命是如此的伟大!”
留下鲁克一人就地大发感慨,嬴烈神情严肃的查探着一片狼藉的场面,难以想象先前那一战有多么的恢宏,尤其是那踏空而来的剑士,仅仅两剑就破去了凶猛狡诈的飞狼群!
“这剑痕……”
闭上眼睛,大脑中那些剑痕扭曲在了一起,不断的分解组合,脑海中,那逐渐的组成了那惊天一剑的场景。
“光是这一剑的威力,就在我的天魔九杀之上,看来天外有天,人外有人这句话还真是灵验啊!”
嬴烈睁开眼睛,脑海中已经将先前那一人的剑法推演了一番,心中有些戚戚然,更多的则是一种兴奋,一种遇到对手的兴奋。
“烈,我们该怎么办?”
村长老加列身亡,村子里的青壮年男子已经死去了三分之一,整个村子现在一片百业待兴,作为整个村子武力最高的嬴烈,无疑在所有村民心目中都有着最为重要的地位。
“嗯,先把……他们葬了,之后把这些飞狼皮给剥下来,我想,我们得去一趟西美尔城市,将这些狼皮卖出去,换些东西回来给大家。”
嬴烈想了想,指着地上的飞狼尸体说道。
“哦,好的!”
村民们都是淳朴的人,看着先前还活灵活现的同伴此时狼藉的躺在地面上没有了生息,不由得一阵伤神,先前被死亡压抑住的情感猛地爆发,整个村子一下子便又陷入了哭泣中。
※※※※※※
天镜琉璃船,嬴烈炼制出来的唯一法宝,通体闪烁着琉璃般的光泽,外形就和寻常的小木船一般无二,只是那速度,却是迅疾无比,七百多万里的距离只需要短短四个时辰就可到达!
肩上站着小紫,嬴烈盘膝而坐,琉璃色的天镜琉璃船如同闪电般的在空中掠过,坐在前面鲁克有些胆战心惊的闭着眼睛,嘴里叽里咕噜的不知道念叨着什么。
“烈,我们这次真的发了,一共两百多张嗜血飞狼的狼皮,每一张价值都在五十到六十下品元石左右!这两百多张,可就是差不多一块上品元石以上啊,分摊到我们每个人手里,那也差不多每个人可以分到一块中品元石,那就可以买好多东西了!”
鲁克激动得语无伦次,嘴里絮絮叨叨的说道。
“嗯!”
嬴烈点点头,记不起这是鲁克第几次将这番话重复了,对于身家不菲的嬴烈来说,这一块上品元石实在是不值一提,空间戒指中那堆积如山的元石中,找极品元石的难道比找上品元石的难度要低得多。
“我们去了之后,将这些狼皮卖掉,再买些东西就赶快回来吧,我听说在城里的旅馆过夜是很贵很贵的!”
……
“少城主,好剑法,这头比尔托斯熊可是王级七品魔兽,哈,就这样死在你的手里,看来,一百年内,您就可以进阶到王级九品以上了!”
“那是,那是,少城主雄才伟略,天资不凡……”
“好了,收起你们的马屁,赶快收拾下,我还想猎一头西莫拉斯虎,听说虎骨酒对我父亲大人的病症有独特的疗效!”
说话的是一个身穿黄金甲,一头灿烂得如同金子般的头发,手里握着一把黄金剑,骑着一匹雷马的少年,满脸的高傲气息冷冷的使人产生一种拒人千里之外的感觉。
跟在这个少年身后的,是两个面带谄笑,一路不断拍马溜须的男子。
‘皇级强者又如何?还不是老老实实的像狗一般的巴结讨好我?哼,虽然玄界是一个讲实力的地方,但是,这更是一个讲势力的地方,并且比起实力,势力更加的重要!’
这金甲少年眼眸深处闪过一抹不屑和鄙视,对那两个做侍卫打扮的男子的谄媚之言不置可否。
就在这时,头顶上空突然划过一抹璀璨的琉璃色,惹得三人不由自主的抬头望去。
“好美!”
这是三人看见那到琉璃色光影的第一个念头,那璀璨而又如同透明,温润中带着一抹遐想般的色泽,使得那道划过的光影比雨后的彩虹更加的绚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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