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十七节 神恩 (第2/2页)
永别呀……太可怕了……虽然很想支配梅偌,但是风险巨大呢,看来真的没办法往这个方向思考了。
思可收回了短刀,问道:“神使大人,如果可以的话,我愿意做你的下仆。永远效忠于你。”
我看着思可,不明白她为什么要这样说,但‘永远效忠’还是懂的。在我看来,这个宣誓的意义比什么都要大,即便我被迫跟温娜签订了契约,但都没向它表过忠诚呢。意思是梅偌不肯签契约,所以补偿给我?没道理呀。那可是效忠哦。可不是可以随便当礼物的东西。于是我说道:“思可,你可要想清楚哦。”
“我已经想清楚了。当我听到神使大人想要跟梅偌签订契约时就已经心动了。原来还可以用这种传说中的方式确立关系呀。既然梅偌不愿意,不知道能不能跟我签?”思可。
“思可本来就是信仰温娜的,所以你跟她签,并不会连累她,而且对她只有好处没有坏处。不管她签不签都要听你的,所以反过来说,就算签了也没有任何义务。但却可以得到契约提供的所有好处。单是奴隶契约不能重复签2次,就能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。运气好的话,甚至能得到神恩。”梅偌。
“哦,原来是这样。但思可是修道院派来帮助我的,签了后,性质不是变了吗?”我问。
“那不是更好吗?这样思可就名正言顺地成为神使的直属部下了。情况就像斯利把你借给温娜。你既要给温娜干活,但却又没有温娜其他部下的待遇。而斯利把你卖给温娜就不一样了。”梅偌。
说的也是呢。我的前2个主人就没给过我福利,它们对我只有加害,而没有好处。只有温娜给了,跟着温娜,其实也没什么不好。低劳动强度,各种特权、礼物、还有待遇。难怪大家都喜欢温娜。温娜的确是人见人爱的女神呢。
“可我没福利给她啊。”我说。
“你以后好好努力就有了。”梅偌。
以后吗?思可愿意相信我,把解除关系的决定权交给我。要是我连现在都没有割舍代价的决心,那以后还愿意为此而付出代价吗?
嗯,记得第一次见面的时候,思可说过,想要得到茵菲迪斯之剑。既然是这样,那我把这把剑送给她好了。虽然会失去一部分力量,但反正这把剑也不是一开始就有的。以前没有它,日子不是也一样的过吗?嗯,以后好好努力,会好起来的。
“那好吧,我们签订契约吧。”我说。
“真的?那太好了!谢谢神使大人。啊,应该是主人才对!”思可。
跟思可签订了契约后,思可的身上出现了一圈微弱的光环,然后金色的短发以肉眼可看的速度迅速生长,身材和气质都发生了改变。
“这是神恩?”我问。
“嗯,神的恩赐能实现持有者的一部分愿望。女性的话,自然会变得更有魅力。”梅偌。
“那你为什么不签?”我问。
“只是改变外貌和气质,我自己就能办到。好不好看,这个问题因人而异,我没觉得我需要改变些什么。再说,出卖自己所有的决定权,即便能得到天大的好处。我想,你也不会签,同理,我也不会签。所以,你可要好好珍惜思可哦。”梅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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