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十二章 书,情 (第2/2页)
刘子燕被送到医院打了一夜吊针。出院的时候詹小宇拿了两个吊针瓶子。可以拿回去装热水暖手。
刘子燕在脸上滚了滚,热乎乎的。递给詹小宇,詹小宇在窗户前张开双臂,微微昂起头呼吸,然后转身做出蹲马步的姿势,右手合闭,有手臂垂直放在摊开的左手上,转三个圈,立正,双手合十向刘子燕鞠躬,“多谢女施主施舍,贫僧有。”
刘子燕摇头,继续给他,亮起纸条。“你拿去暖手,我要看书。”然后像模特一样左右手各捏住书的两端展示书,封面有破裂的痕迹。
詹小宇看到书名,《1995—2005夏至末至》。很熟悉,好像,好像在哪里见到过。右手搭着脑袋冥思苦想。很眼熟,哪里见到过呢,图书馆?不可能,我从不去图书馆的。辛文的书包里?更不可能,他连教科书都不带。哪里?哪里?哪里?在哪里看到过?
他闭上眼睛,把脑海里遥远的记忆统统翻出来一一过滤,删除。好像想起一点点来,是的,一定是和雨蝶一起看这本书的。对,是和雨蝶一起看的,这是郭敬明的小说。
“傅小司,陆之昂,立夏。”终于想起来,他像小孩子得到糖似的高兴得蹦起来,笑容纯真,真切。
“你怎么知道?”刘子燕沙沙在纸上写下疑问,既惊讶又失落。她本打算把这本书给他看的,毕竟是本好书,她不厌其烦足足看过好几遍。看样子他是看过。
“呵呵,我看过嘛。”詹小宇挠头苦笑,眼睛里快速闪过不真诚的诡异。他其实没有看过这本书,他是个不爱看书的孩子,唯一看过的长篇小说是郭敬明的《一梦三四年》,而且还是在雨蝶的叨唠下才看的。至于《1995—2005夏至末至》的情节是雨蝶看后缠在他耳边蚊子一样嗡嗡诉讲。
“你很喜欢看书?”詹小宇问。
“郭敬明的很喜欢。”
“他的你全都看了?”
“除奇幻外几乎都看了,奇幻也看了《幻城》《无极》《天下》,他的书真的很好看,尤其是这本我最钟爱。”刘子燕洋洋洒洒在纸上写下。
“哇!”詹小宇张大嘴巴,不会吧,怎么可能对他的书如此痴迷。看着摊开的书被眼泪和汗水混合后浸泡得发黄,就知道她定是看过N遍。“你买书岂不是用掉很多钱?好像郭敬明的书在书店里卖得比较贵耶!”
“我从来不会买书,我都是去书店看。”
“这本是?”詹小宇显得有些不高兴,明明你手上拿着书还说不买书,你当我是瞎子还是白痴。
“这是我在地摊上花两块钱买的旧书。”呵呵笑,笑得很俏皮。
“要是郭敬明知道你不肯为她花一分钱的话他气得想杀掉你,或者在书里写死你。”詹小宇俏皮的吓唬她。
“才不会呢,他人那么好。”刘子燕吐吐舌头,“这本书里你最喜欢哪个人物?我最喜欢陆之昂,虽然傅小司才是主角,不过我觉得他是温室里的花朵,几乎一切风雨都是陆之昂在替他遮挡。他很软弱,遇事就只会封闭起来。还有就是程七七,书中没有交待她为什么要立夏离开傅小司,没有拆穿她的阴谋,没有细写她的目的。尽管故事最后她给人印象不是很好,可是又让人恨不起她来,因为书中没有交待一切,我觉得这里郭敬明写得非常棒。”刘子燕揉揉酸痛的手腕,写字真的很累人。想到没说话来的直接简单,心里有一点小沮丧。
“呵呵。”詹小宇不自然地笑,根本没看过不知道怎么回答。以前雨蝶对他讲过好几遍故事情节,他不感兴趣忘得差不多了。“我还是喜欢傅小司,毕竟他是主角。既然作者都喜欢他让他做主角,我们没有反抗的意见,应该一如既往支持。”这是他强有力的借口。
“书中的友情真的让我好向往。”刘子燕若有所思地缓缓写,心不在焉。
“书?情?那是小说耶!拜托,怎么能拿到现实生活中来做对比呢?”詹小宇困惑,现实生活能和书比吗?一个现实一个虚拟。
“或许吧!”神色黯然。
瞧得刘子燕患得患失的模样,确定她是被书中的感情所牵引不能回到现实。“不介意的话你可以叫我小宇哥,我会像子默一样对你很好。其实现实中也是有友情的。”
“真的吗?”刘子燕高兴得几乎要从床上跳下来。几秒钟后再次阴沉起脸,难道他真的对我没有感觉?只是想我做他妹妹?唉,算了吧,他唱歌那么好听,人也优秀,你是哑巴耶!别痴心妄想。处理好心情,舒畅地比划,“我不介意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