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九十四章 红粉骷髅 (第1/2页)
天木空间中,一颗巨大的松树如一把大伞矗立在中央,开枝散叶,绿油油的显示出强大的生机。
松树下,雷大少正蹲坐在地上,无聊的四处张望。
“雷阳。”
一个熟悉的声音传来。
“谁!启哥?你怎么变成这样了?”
雷阳抬头一望,差点从地上跳了起来。
半空中,飘着一个金色小人儿,长得和陈启一模一样。
雷阳糊里糊涂的就被送到了这个地方,四周都是一片黄土,天空也是绿油油的,放眼望去只有一颗大松树,实在无聊的紧,但偏偏不敢乱走。
不过来到这地方后,好处倒也不小。
这地方的空气似乎有一丝甜味,比起仙凡小镇中的空气都还要精纯,每一次呼吸都让他全身舒坦。原本已经断掉的手臂,恢复得出乎意料的快,已经能够灵活挥舞了。
“这个空间是我的秘密,你要替我保密。”陈启飞了下来。
沙沙沙,那松树感觉到了陈启的到来,巨大的树干抖动了一下在表示自己的喜悦,吓得雷阳蹦了起来。
“干脆把这小子杀了,留着他干什么?死人才不会把秘密说出去。”白阎天冷冷的道来。
的确,把雷大少解决了,那么这个秘密就永远不会从他口里说出去。人心险恶,谁能保证一条心从都到尾都不变?
杀人灭口?
陈启面露沉思,良久,缓缓开口道:“他是我兄弟,我相信他。”
“天真!愚蠢!”白阎天顿时有些恼怒,“你以为这是江湖义气?我给你说,在修炼界,即使是几百年上千年的双休道侣也都有背叛的时候,区区江湖兄弟算个狗屁!就算是亲父子,也都有相互厮杀的时候。这些血的教训,你是没有经历过!我活了十几万年,看得还少?”
白阎天说的确实如此,人心叵测,在江湖上如此,在修炼界更是如此。唯一能够信任的,就是自己。
“老白你不用再说了。”陈启摇摇头,“如果修炼要修得六亲不认,那还不如做个普通人,平凡的过一辈子。”
“哼!孺子不可教,不可教啊!”白阎天重重的哼了一口气,再也不说话。
“启哥,你在发什么神?”
雷阳见金色小人儿浮在自己面前,面容凝重,伸手一摸,竟然穿透了他的身体。
他若是知道,就在刚才那么几个呼吸的时间,他已经在鬼门关上走了一遭,不知道会有什么感想。
“这是我的元神,是精神力量,不是实体。”
金色小人突然儿开口,他手一挥,一个女子就出现了,躺在地上了,正是秦菡。
秦菡之前也被送进了天木空间中,不过在其他地方,陈启并没有让她和雷阳出现在一个地方。包括白阎天和擎天大圣的骸骨,此时正在另外一个角落静静地立着。
“这是那个秦菡?她,怎么变成这个样子了!”
一张枯瘦苍老的面孔映入眼帘,雷阳当即叫了起来。
一只美丽的白天鹅突然变成了一只死蛤蟆,任谁见了都要吃惊不小。
如今的秦菡成了一具干尸,肌肤如死灰,布满了皱纹,全身上下皮包骨头好像一截枯木,一头黑发变得灰白枯槁。
被绿毛僵尸抽走了生命精华,秦菡只剩下一丝生机,心脏还在微微的跳动。
若不是有七皇之土的气息感染,她早已经成了一具死尸。
红粉眨眼变骷髅,外在的容貌美丑又有何区别?
陈启心里暗自感叹,点点土黄色的光芒从地上升起,如萤火之光飞舞起来。
“七皇之土,生命精华,融入重生。”
陈启不断的调动七皇之土的生命之力,就看见空中的光芒如雨点一般落在了秦菡身上,没入了干枯的肌肤。如同久旱开裂的大地,这一刻,降下了漫天甘露,在疯狂的吸收。
眨眼的时间,秦菡死灰色的皮肤开始变得红润,枯瘦的肌肉渐渐鼓了起来,虚弱的心脏再一次恢复了活力。血液流转,甚至能听到唰唰唰的血流声。
几个呼吸之后,秦菡就恢复了原本的模样。肌肤白皙水嫩如同婴儿,气血生机勃勃,樱唇玉手,面颊残留着几丝红晕,一呼一吸之间,胸口随之起伏,说不出的诱人。
骷髅红粉,恍若新生。
看着尚在沉睡的秦菡,雷阳脑子有些发愣。今天所见的一切,从一开始的尸傀到后来的绿毛僵尸,再到这个诡异的空间,还有这活死人肉白骨的手段,都已经超越了他想象力的极限。
“启哥,这,这是什么手段?”雷阳有些结巴,全身都在微微颤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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