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.销售业绩与访问次数成正比 (第1/1页)
调查成功销售的访问次数后,得到下述的结果。
T汽车37%访问次数100回以上
D人寿保险76%访问次数316回
P化妆品37%访问次数314回
我所认识的众多业务员中,有一位小王,非常擅于销售。于是我便向他请教有关访问销售次数的问题,他恳切地谈到:
“首先必须先将初次访问加以淘汰,通常只需一回访问即可明了是否有再度来临的价值,可是,要想努力达成订定契约的话,一般情况下,至少要重复访问三回,最多时可达718回。”
这是突破年收一百万元的老练业务员的忠告。要加深顾客与业务员之间的关系,除了多做接触之外别无他法。
“远亲不如近邻”这句话的深一层意义是指偶尔接触疏远之人与不断地接触刚来之人,其交往的密集程度与“现实功能”当然是指后者“近邻”。对销售工作而言,与顾客保持如“近邻”般的关系也是相当重要的。
有位营业科长,他非常擅于开拓地方的区域销售。
有一次,我开玩笑地对他说:“竞争者人数众多,下次的访问日期又未敲定,可千万别让顾客见异思迁呀!”但这位科长听了之后则回答如下:
“诚如您所说的,我也经常碰到见异思迁、无定性的顾客,所以我一定在下回登门拜访前先寄封信给顾客!”
经我再进一步详细地问明后,原来科科长每次出差总有半个月左右的时间无法返回北京。因此,经常在手提箱中放有明信片、信封、信纸、邮票等,以便于在初次访问或再访时的前三日内寄出信函给欲拜访的顾客,有时在旅馆、车上,偶尔也在飞机上书写。
这位科长将信函视为自己的身分,用信函来继续访问,也用信函增进与顾客间的友谊。
正如从最初的资料中所能理解的,愈是高价位的商品,愈是需要多次的访问。
销售业绩是与访问次数成正比的,这是销售的基本法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