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4.酒、赌、色是“伦理道德”之外 (第1/1页)
电话铃响了,从电话筒中所传出来的是张太太的声音。
“喂!我是张太太,在工作中打扰您非常抱歉!”然后就是像蚊子一般的哭泣声。事情是有关张先生私生活方面的事。
一听之下,原来张先生连每个月发薪水的日子都不拿钱回家。“既有星期假日,也有节日,不管怎么忙,连一天都不回来,岂不太奇怪了吗?需他现在仍旧沉溺赛马、赛自行车!”
简单地说,张太太打来的电话就是如此。
事实上,这位张先生曾经是一家机械商业公司的业务员,每个月都稳坐推销冠军的宝座,是位相当有为的年轻人。但是,不知是哪根筋出了问题,竟然心神恍惚地赛起马与自行车,而成了赌徒。
因四处借贷而工作换了又换,进到我的公司来时,因为我曾事先调查过他,所以就要他发誓“绝对不再赌博”。经过数月战战兢兢地工作,在我的公司中也有相当突出的销售成绩,也受到荣誉表扬。
可是,或许是因酒、赌、色是男性的三项天性娱乐,没过多久,他又故态复萌,将所赚取的佣金全投诸于赌了。我们常识中的善、恶,对他而言,似乎都是不适用的,这就好像是“伦理道德”之外。
我已不确知张先生的近况,但每当我风闻别人谈起张先生,就让我想起“山中之贼易破,心中之贼难破”这句话。
看到惨败的自己,就算后悔,他也无法再得回以往的光荣了,为什么呢?因为当初与他共甘苦并支持他成功的贤妻,已感绝望厌烦,而带着二个幼儿回娘家去了。“任何药铺里都买不到后悔药”。
一旦沉溺于酒、赌、色的话,一定会积欠债务,旧约圣书中有这么一句话“借方必定成为贷方的仆役“。沉溺酒、赌、色而负债,不仅将成为贷方的仆役,而且会自取灭亡,所以相当恐怖骇人。